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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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科室(职能站所)、企事业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乐清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要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村(社区)、各科室(站所)、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要提前研判,认真分析,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督促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白石街道安全、和谐、稳定。 二、 突出重点治理,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根据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风险特点,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突出公共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城镇燃气、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一)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坚持“人”、“物”同防,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二)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领域。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和“百日攻坚”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高层建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电动车、动车站、学校及校外辅导班、医院、养老机构、民宿客栈、宗教活动场所和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火灾“救早灭小”能力。对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单位逐一排查,确保隐患“不过节”。 (三)交通运输领域。要结合春运工作,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工程车、农用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对隧道、桥梁等特殊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以及对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的管理整治情况。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格路面秩序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滚动排摸治理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急弯陡坡、长陡下坡等事故多发点段,确保隐患及时“清零”。 (四)建筑施工领域。要全面查漏补缺,开展一次在建工地、在建民房安全检查,紧盯边坡土方、脚手架、高大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加强员工培训、技术交底、现场管理,严查因赶工期、抢进度施工生产导致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非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现象。 (五)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在抓好小微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同时,继续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着力构建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六)烟花爆竹领域。要加强巡查,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经营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尤其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 (七)商贸旅游和特种设备领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中雁景区的游乐游览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有效监管,做好景区内游乐设施、缆车索道隐患排查和塌方、滑坡、冰冻等风险防范工作,“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检查合格证”三证是否备齐,督促使用单位落实责任主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严控景区野外用火安全。加强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八)科教文卫体领域。加强对各类学校、校外辅导班、医疗机构等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医院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和医疗安全环境。 (九)城镇燃气领域。要组织对街道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供应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落实燃气储存、充装和使用场所安全设施设置,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储存和使用燃气行为。 (十)大型活动监管方面。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即将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逐一进行安全性审查,加强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十一)其他重点领域。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及时掌握、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及旅游人流、假日车流等重要信息的预测预警。要进一步强化应急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处置机制,认真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附件:1.白石街道2021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2.白石街道领导带队检查记录表1 白石街道领导带队检查记录表2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 白石街道2021年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备注:①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时间由牵头领导自行确定。 ②各线检查后当天下班前请将检查照片、信息材料报给街道安委办, 联系人:陈柯,电话:62699123,612080;邮箱:bsaj62699123@163.com。
附件2: 白石街道领导带队检查记录表1 检查项目名称:白石街道2021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白石街道领导带队检查记录表2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石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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