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相龙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项城村(原城田村)的《2-2002-56-424,》证书的遗失声明
张相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项城村(原城田村), 证号为2-2002-56-424,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相龙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