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溪桥中路2号新民都市花园1幢301室的《1-2012-60-2949,》证书的遗失声明 |
乐清市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溪桥中路2号新民都市花园1幢301室, 证号为1-2012-60-2949,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清市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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