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百忠坐落于乐清市清江镇方江屿村的《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06911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张百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清江镇方江屿村, 证号为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069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百忠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