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330382113982
乐清市雁荡林苹烟草店
张林苹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松垟村松垟路14号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1月5日